来源:石河子新闻记者:孙茂娟 2月7日,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石河子开发区客都生活超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这家超市处以30万元罚款。 一颗大白菜45元 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科执法人员王孝林说:“1月29日的时候,舆情大量反映,这个投诉平台有大量的举报和投诉。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客都超市大白菜价格进行了调查,当日这个超市确实存在大白菜9.98元/千克销售的情形。” 执法人员就事发当日其他各大超市同种商品价格进行调查,其他超市均没有达到这个超市价格水平,同时对市场蔬菜批发商、商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向西部果蔬蔬菜价格信息采集人员征询,证明当日大白菜批发价格不超过6元/公斤的事实。客都生活超市当事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经批准立案调查。 王孝林表示,通过调查、了解、取证,经过局里面合议,最后决定对客都超市给予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的决定,客都超市的上述行为,主要涉及了哄抬价格,导致商品价格大幅上涨。 当事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发期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卫生响应、在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之后,次日就大幅抬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蔬菜价格,社会反响巨大,舆情大量爆发,助推相关商品价格大幅上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国家《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应作出从重处罚的决定。 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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