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河子市由于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例不在少数,楼上的烟头、砖头、榔头、垃圾、钢管……所有你能想到的或想不到的东西,常常会“空降”到楼下。下面,零小编带你回顾一下,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查处的因高空抛物引发的血淋漓的案件。 一、年7月12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一自建房施工工地三楼清理建筑垃圾时,违反施工规定,直接把清理的建筑垃圾从三楼窗户扔下,建筑垃圾砸中一楼抹灰工人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年5月22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任某在清理正在施工的办公楼四楼的钢管卡扣,未注意观察楼下是否有人,将一根一米多长的钢管竖着从窗户扔下,砸到在楼下负责捡钢管的工人沙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任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年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自家楼房内将装修垃圾直接从阳台往楼下倒时,部分垃圾洒落到楼下邻居胥某家阳台上,因此事俩人在争执过程中发生厮打,张某将胥某打成轻伤,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是特别危险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所以住楼房的千万要注意,严禁高空抛物,别做这种危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