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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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阶段性降低。官方近日下发通知,从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年4月30日。

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费率再次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职工到手的工资也可能或多或少增加。

失业保险费率为1.5%可降至1%

去年,国务院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如今,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阶段性降低。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年4月30日。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而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36号)执行。

职工到手工资可能小幅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在上一次调整中,宁夏、河南、湖南、安徽等地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为1.5%,也就是说,按照新的要求,这些地方可以继续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至1%。

未来,随着失业保险总费率再次降低,企业的负担将进一步得到减轻。在降低个人缴费费率的地方,职工到手的收入则可能小幅增加。

以湖北为例,去年,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今年多地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在此次通知中,官方要求,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今年以来,重庆、河北等地已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重庆近期宣布,从年1月开始,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元/月。原来的标准分为元/月和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整将两档合并为一档。

河北自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至元调整为至元。调整后月人均标准达元,较调整前提高了元。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

“五险一金”政策不断出现调整,

很多人非常关心,

现在的“五险一金”要交多少?

最新的费率又是多少?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规定,“五险一金”的最新费率是这样的: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一般来说,单位缴20%,个人缴8%。

不过,自从年5月1日起两年内,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阶段性降低至19%。

目前单位缴费费率为19%的是20个省市区,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一般来说,单位缴8%—10%左右,个人缴2%左右。

不过,各地医疗缴费比例并不相同,而且这两年,有地方还降低了单位的缴费比例。如,重庆决定从年5月1日起两年内,降低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从8%降至7.5%。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缴纳。目前,生育保险费率不超过0.5%。

需要指出的是,在年6月底前,邯郸、晋中、沈阳、泰州、合肥、威海、郑州、岳阳、珠海、重庆、内江、昆明12个城市启动生育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试点期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缴纳。自年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从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其中,在个人费率方面,广西、天津、重庆、宁夏、湖南等地降至0.5%;四川从0.5%降至0.4%;湖北、河南、甘肃、陕西等地将个人费率降至0.3%;广东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从年5月1日起两年内,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综合:经济日报思之想之编辑:宿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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