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年度师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告知书 师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兵团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兵人社函〔〕号)要求,现将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标准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年度师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上限为:元/月(×3),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下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二、各险种缴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额:元/月。 2、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5元/月。 3、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元/年·人(此险种按年一次性缴纳)。 年1-8月医疗保险需补缴的差额=(.5-)*8=元 年9月应扣社保费=+.5+=.5元 三、相关说明 自9月起,师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将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进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因此您须提前足额将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及1-8月的补差金额充值至社保卡中,以免因卡中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影响各项待遇。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中断缴费会造成社保待遇终止享受,增加个人负担。代扣卡切换时期,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社保分局。 第八师石河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年9月2日 来源:石河子人社 编辑:小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