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继续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根据《关于石河子市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石政办发〔〕1号)的规定,市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包括春节期间),我们诚挚地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崇尚文明新风尚,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用电子鞭炮和电子礼花替换掉烟尘满天飞的传统爆竹,积极影响并带动周边的人共同参与,熄爆竹守星空,让节日更有意义。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禁放宣传,在自己遵守的同时,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正能量。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爱护环境、崇尚文明、倡导新风,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师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第八师生态环境局代章) 年1月19日 来源: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 长按识别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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