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石河子市部分小区、广场公园、人工湖、及城市支路(二期)地名命名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石河子市部分小区、广场、公园、人工湖及城市支路(二期)地名命名名称予以通告: 一、部分小区、广场、公园、人工湖地名命名名称 1.三十八号小区(西区):位于三十八号小区(原三十八号小区欧美花园),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三十八号小区(西区)。 2.三十九号小区(西区):位于三十九号小区(原三十九号小区伯爵庄园),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三十九号小区(西区)。 3.军垦广场:位于二号小区(原游憩广场),该广场主要是以军垦特色为主题,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军垦广场。 4.明珠公园:位于五十号小区(原世纪公园),该公园主要是以旅游观光、生活休闲为主题,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明珠公园。 5.泽众公园:位于四十三号小区东四、北一西南角,该公园主要是以生活休闲、健身活动为主题,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泽众公园。 6.玉禾田体育公园:位于三十三号小区东一、北一东北角,该公园主要是以体育运动为主题,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玉禾田体育公园。 7.将军山辽疆生态公园:位于将军山军垦第一连东侧,该公园主要是集土壤改良建设、荒山生态修复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种植特色果林苗木的生态休闲公园,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将军山辽疆生态公园。 8.军垦体育公园:位于二号小区,该公园主要以体育运动为主题,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军垦体育公园。 9.明珠湖:位于五十号小区(原上善湖),与明珠公园周边地名形成统一系列,经统一规范地名命名为:明珠湖。 二、城市支路(二期)地名命名名称 1.芝樱巷:位于二十五号小区,东西走向,东起东一路,西至东环路。 2.枫树街:位于五十七号小区,南北走向,南起北三东路,北至北四东路。 3.白桦街:位于四十一号小区,南北走向,南起北二路,北至北三路。 4.银杏街:位于三十四号小区,南北走向,南起天山路,北至北一路。 5.海棠街:位于十七号小区,南北走向、南起南一路,北至天山路。 特此通告。 石河子市民政局 年9月2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