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医院于1月4日,与灵宝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我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曹建立与市社保局局长郭榜慈签订服务协议书。 我们公开承诺: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坚持把实现医保基金有效平稳运行作为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前提,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医保日常监管,树立费用控制意识,抓好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现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对患者实行服务公开、结果公示,使医疗费用一目了然,使医、保、患三方互信互为,共同营造和谐的医保氛围。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