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石河子市加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治理力度 来源:石河子你我他 笔者日前从八师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师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加油站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 笔者了解到,从4月1日起,师市所有加油站执行《标准》卸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新建加油站执行《标准》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从年1月1日起,现有加油站执行《标准》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 日前出台的《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指出,位于“乌—昌—石”重点控制区的区域(主要含石河子市建成区、石河子镇、北泉镇,八师团、团、团)年销售汽油量大于吨的加油站纳入第一批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验收。 《通知》要求,加油站需按照《标准》《规范》,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备案,并委托具有国家监测资质认定的检测单位开展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依法公布监测结果,每年至少对系统气液比、密闭性、液阻、后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等指标进行委托检测一次;同时对在线监测系统每年至少校准检测一次。 《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按照《规范》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内容与新《标准》中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相关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刘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