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石河子政府网第八师石河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师环应急办〔〕1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9号)及气象条件研判,经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月10日16:00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八师生态环境局代章)年2月10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石河子政府网第八师石河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师环应急办〔〕1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9号)及气象条件研判,经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月10日16:00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八师生态环境局代章)年2月10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