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2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社发[]61号)要求,结合相关联审部门意见,现将第四批拟享受师市年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年3月17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有个人或单位认为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反映:1、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未足额缴纳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上年度裁员或裁员率高于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联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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