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2日丨天富能源(.SH)公布,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根据《关于提前下达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现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72万元。其中: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89万元;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89万元;石河子蓝天新能源新疆兵团八师团并网光伏30MW发电工程项目.70万元(该项目主体业主方为石河子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代为申报并支付);新疆兵团石河子垃圾焚烧12MW发电项目.00万元(该项目主体业主方为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代为申报并支付);石河子市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73万元;石河子市晶皓光伏发电有限公司.71万元;石河子市晶尚汇能发电有限公司.80万元。 本次公司实际获得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合计为.78万元。公司收到补助资金后,对应冲抵“应收账款”科目,不影响当期损益。 |